施坦威签署“亚太营运商计划”政企合作推进计划书

2014年1月17日上午,施坦威钢琴(上海)有限公司获邀出席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召开的亚太营运商计划推进会。作为首批加入“亚太营运商计划”并获得集团总部对其发展定位为亚太营运总部或营运中心正式授权的20家跨国企业之一,施坦威上海公司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签署了亚太营运商计划政企合作推进计划书。

施坦威欧洲公司总经理兼亚太区总裁胡斯曼先生(左起第四位)签署亚太营运商计划政企合作推进计划书

                            亚太营运商企业代表合影留念

现场施坦威欧洲公司总经理兼亚太区总裁胡斯曼先生作为20家亚太营运商企业代表发言,表达了他对“亚太营运商计划”的信心,以及借助“亚太营运商计划”帮助施坦威实现在中国更稳健和快速发展的美好期待。

            胡斯曼先生现场发言

                胡斯曼先生现场接受多家沪上知名媒体采访

“亚太营运商计划”是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的一个功能性项目,是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集贸易、物流、结算功能为一体的实体运作的亚太营运中心及营运总部,也是一项长期和动态的企业发展培育计划。

今年是施坦威上海公司在中国走过的第十个年头,随着公司十年来业务稳步发展,施坦威在中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提升,施坦威上海公司也由此成为集团开拓中国市场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中坚力量。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对中国经济的乐观估计,施坦威乐器集团于2012年8月设立了亚太区并计划建立亚太区总部。在规划设立亚太区总部初期,因产地、运营等因素,曾考虑在日本等其他亚洲国家进行选址。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尤其是亚太营运商计划的推出,为施坦威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遇,也加快了集团最终决定在中国上海成立施坦威亚太区总部的步伐。施坦威亚太区总部亦是继美国纽约、德国汉堡之后集团成立的第三大营运中心。

加入 “亚太营运商计划”后,通过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努力和合作,施坦威亚太区总部作为施坦威乐器集团在全球供应链的亚太区枢纽,将全面实现集团亚太区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包含管理分布在东南亚各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代理商,整合并实现亚太区范围的钢琴订单销售、物流运作、资金结算等营运功能和管理职能。施坦威亚太区总部还将设立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选琴中心、培训中心(包括钢琴技师及销售人员的培训)等,成为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总部。

期待在上海市政府及自贸区管委会的支持和帮助下,施坦威亚太区总部,及施坦威品牌在中国拥有更加繁荣、灿烂的明天。

施坦威欧洲公司总经理兼亚太区总裁胡斯曼先生(左)和施坦威钢琴(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位炜女士(右)手捧施坦威亚太区总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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